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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批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自2010年起开始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经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评估、所在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检查评估,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肇庆市高要市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广东省候选单位。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先进单位建设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该六家医院进行社会公示,公示为期7天,从2011年12月14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1年12月20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我省中医药局实名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名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编:100027 2、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 邮编:510060
广东省中医药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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